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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333线路检测202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8        阅读量: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态势,学院本次硕士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对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于复试前至少3天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二、招生计划调整

根据学校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经学校批准,学院对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如下:

(一)法学硕士

(二)全日制法律(法学)

(三)其他专业招生计划不变

(四)学院特色培养专项的说明

学院法律硕士招生计划中包含两个特色培养专项:“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特色班”,“全日制法律硕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班”。特色培养专项班的选拔将在入学后进行。

1.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特色班

(1)选拔规模:20人左右。

(2)报名条件:须为学院录取的本科学位为理、工、医、经、管等方向的2023级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包含推免生和统招生。

(3)培养目标:注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科技和管理知识的传授及技能的训练,主要是培养专利审查人员、专利代理人及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大型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

(4)培养方案:第一学期修习基础课程,第二学期起适用专门的培养计划课程,强化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其培养模式注重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学生执行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践活动。具体详见入学后培养方案。

2.全日制法律硕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班

(1)选拔规模:20人左右。

(2)报名条件:须为学院录取的有本科外语专业背景或外语能力突出的2023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和统招生。

(3)培养目标:着力培养法律基础扎实、紧跟国际法律前沿、外语交流能力纯熟、国际事务应用能力过硬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努力使其在毕业时,成为能够胜任涉外法律部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涉外法务部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门人员。

(4)培养方案:第一学期修习基础课程,第二学期起适用专门的培养计划课程,偏重涉外法律课程,强化国际法律规则和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具体详见入学后培养方案。


三、复试名单

所有参加学院复试的考生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各个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进行了复试比的调整。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处于临界点的考生初试总分一样的,全部进入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名单请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如名单中有考生确定不参加学院复试,请于3月20日17点前电话至0532-58630515、58650519告知。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周三)14:3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无科研成果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js333线路检测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链接:https://www.yz.sdu.edu.cn/info/1007/1007.htm)。须填写完整后,由所在单位(系、所)学生工作或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非应届考生,党员由党关系所在部门签字盖章,非党员由人事关系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加分项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以便资格审查时查验。

9.《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js333线路检测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sdu.edu.cn/,在“复试材料”处下载填写后拍照或者扫描上传。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复试安排和拟录取办法

笔试:3月23日(周四)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等候进一步通知。

面试:3月24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等候进一步通知。

考生复试时,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上相关内容等。

(一)法学硕士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包括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笔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

《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

(2)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了解考生对专业课以及专业课以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口试形式测试,满分100分。

(4)心理普测:进行心理测试。

2.拟录取办法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分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5%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法律硕士(法学)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全国法律硕士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

参考书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

(2)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法学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口试形式测试,满分100分。

(4)心理普测:进行心理测试。

2.拟录取办法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5%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全国法律硕士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

参考书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

(2)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法学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口试形式测试,满分100分。

(4)心理普测:进行心理测试。

2.拟录取办法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5%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费收取

复试前,考生需登录http://yzbm.sdu.edu.cn/缴纳复试费。收取标准:120元/人。


七、公示和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复试联系群

为了方便联系,学院组建3个复试QQ群。该群仅限学院复试考生本人加入(名单以学院公示名单为准),入群请提供“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考生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以等候验证。请在3月20日17点前加入。

进群后,所有考生应将“群昵称”修改成“姓名+报考专业”。待所有复试考生入群后,学院将正式启用QQ群发布消息,请考生时刻关注群通知。

法学硕士群 群号:713277808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群 群号:705411441

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法硕+少民、退役大学生等专项计划法硕群 群号:732605097

注:因入群需要严格审核,审核工作量比较大,申请入群后请耐心等待。


十、疫情防控

考生应根据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复试开始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阳性,须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十一、其他事项

(一)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咨询方式:

如有问题咨询请使用QQ群或者联系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58630515、586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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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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